关于做好2017年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
新生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喀什对口支援工作,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使用上海新沪商联合会募集的资金设立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基金设新生助学金,用以资助新疆喀什地区考取上海普通全日制高校新生的在沪学习和生活。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新沪商联合会 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17年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生源地为新疆喀什地区的上海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级新生,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被上海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完成新生报到,入学复查合格,正式取得学籍并在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三、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填写《申请表》,院系初审公示7个工作日。
四、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30日前提出申请。
五、报送材料与截止时间
公示结束后,确定公示名单无异议,于2017年10月16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签字盖章,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提交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温老师,65881792
电子邮箱:wenz@sumhs.edu.cn
上海健康医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1.《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申请表》
2.《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申请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