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依据学校《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2015级、2016级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比例及等级
按照2016年9月版《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规定的评选比例及等级执行。
三、评定标准及要求
奖学金评定排名以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智育+德育+体育)为准。一等奖智育考评分85分以上,二等奖智育考评分75分以上,三等奖智育考评分70分以上。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按照2016年9月版《学生手册》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及《学生德育考评手册》评定细则执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参加评定学年受到校纪处分者(或在处分期内);
2)参加评定学年事假超过7天(含7天)者;
3)参加评定学年旷课达到6学时者;
4)参加评定学年有一门课程总评不及格者(未经补考);
5)《国家体锻标准》分值在60分以下者(单项不达标除外)。
四、评定程序
1.申报阶段:学生根据评定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2.初审阶段: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小组(5-7人),对申报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及奖学金参评等级,并将申报奖学金获得者的情况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辅导员组织申报学生填写《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登记表》(见附件1),并在“辅导员审核意见”处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汇总后上报各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
3.复审阶段: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会议,对辅导员上报的奖学金登记表进行审核讨论,在“学院审核意见”处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学院最终形成《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公示阶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后将评审结果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发放奖学金至学生银行卡内。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学校及学院各存留一份)。
2. 《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ulh@sumhs.edu.cn 。
3.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2日(周五),联系人:徐李辉,办公地点:浦东校区北苑1号楼501/503室,电话:65881792。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进行抽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资格,追还所获奖学金,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处分。
2、学生奖学金将作为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抓紧评审。
附件:
1、《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登记表》
2、《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上海健康医学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