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者:医疗器械学院发布时间:2018-04-19浏览次数:118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依据学校《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2015级、2016级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比例及等级

按照20169月版《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规定的评选比例及等级执行。

三、评定标准及要求

奖学金评定排名以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智育+德育+体育)为准。一等奖智育考评分85分以上,二等奖智育考评分75分以上,三等奖智育考评分70分以上。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按照20169月版《学生手册》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及《学生德育考评手册》评定细则执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参加评定学年受到校纪处分者(或在处分期内)

2)参加评定学年事假超过7天(含7天)者;

3)参加评定学年旷课达到6学时者;

4)参加评定学年有一门课程总评不及格者(未经补考);

5)《国家体锻标准》分值在60分以下者(单项不达标除外)。

四、评定程序

1.申报阶段:学生根据评定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2.初审阶段:各班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小组(5-7人),对申报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及奖学金参评等级,并将申报奖学金获得者的情况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辅导员组织申报学生填写《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登记表》(见附件1),并在“辅导员审核意见”处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汇总后上报各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

3.复审阶段: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会议,对辅导员上报的奖学金登记表进行审核讨论,在“学院审核意见”处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学院最终形成《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公示阶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后将评审结果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财务处发放奖学金至学生银行卡内。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学校及学院各存留一份)。

2. 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ulh@sumhs.edu.cn

3.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22日(周五),联系人:徐李辉,办公地点:浦东校区北苑1号楼501/503室,电话:65881792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进行抽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获奖资格,追还所获奖学金,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处分。

2、学生奖学金将作为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抓紧评审。

附件:

1、《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登记表》

2、《2016—2017学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上海健康医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